首页 关于晶淼 业务领域 公司动态 政策规范 联系我们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政策规范 > 政策法规

环评告知承诺制违规处理

微信图片_20210713153734.jpg

审批后发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问题的,应根据情形予以处理


①审批部门依程序可做出撤销告知承诺制批复的决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


②承诺人违反承诺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,但尚未达到撤销审批决定的条件的,生态环境部门对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,对环评文件的质量问题按规定予以处理


③对失信的建设单位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单位编制人员,进行信用管理

友情链接/LINK:

河北晶淼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    

技术支持:新钥匙建站    备案号:冀ICP备11026851号-1
 

晶淼环境

晶淼中恒

厚壤环境

晶淼官网